今天是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3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所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把“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放在工作的首项位置;提出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大宗消费,推动生活服务消费恢复。这也提示我们,生活在每一天,消费在每一天,维护消费者权益,更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消费,加强消费服务,切实提振消费信心。
提振消费信心,要推动生活服务消费恢复。这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可以说,生活服务消费是释放消费潜力的重要力量。我们也看到,近年来通信服务、大众餐饮、文化娱乐、休闲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生等正在成为消费新热点。经过三年疫情以后,不少服务消费具有恢复发展的内在动力。生活服务消费,如何保证消费者权益?一是扩大优质商品供给,二是着重考虑“服务”和“便民”,如各地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积极举办主题促消费活动。优质的服务,严格的管理,必然有利于提振消费者消费信心。
提振消费信心,要发挥好消协组织的作用。消协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中有着重要的职能作用,重在服务好、发挥好。必须要立足法定职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也是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的重要方面。必须要联合各方力量,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无后顾之忧、放心消费。必须要坚持需求导向,切实拉动消费增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需求更加多元化,消费供给的质量和速度也必须跟上,消协组织要通过建立健全消费者评价机制,促进生产企业与消费者对话沟通,提升企业供给标准和质量,促进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特别是要聚焦并切实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畅通投诉渠道,提高投诉调节处置效率,让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消费。
提振消费信心,要积极宣传引导好消费者。提振消费信心,归根结底在于让广大消费者积极消费、敢于消费、安全消费,各级政府及相关社会保障部门,必须在宣传教育和引导上做好文章,首先要让广大消费者懂得消费的意义,消费能够让生活美好,同时也是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份贡献。同时,要让消费者会消费,懂得如何防止消费陷阱和维权,诚如我省市场监管部门,为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帮助广大消费者树立消费维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在今年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前,发布了2022年度消费投诉十大热点,根据2022年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和关注热点,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布了8条安全消费提示信息,这些对消费者安全消费十分重要,当然更需要贯穿于平时。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起步之年,举国上下,对新时代的发展充满了信心。信心源于来之不易的成绩;信心源于不断释放的巨大潜能;信心源于对经济大局的深度把握。提振消费信心,也是坚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信心。愿以消费为责任,让消费成为广大消费者的幸福,也成为对促进新时代我国“高质量发展”的贡献。(贾合祥)
来源:山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编辑: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