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顺应时代新要求,聚焦群众新期待,为山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再次拧紧了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安全“阀门”。
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山西省此次新修订的《条例》,首次提出新兴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义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特别规定了煤矿、建筑施工、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监管,同时,固化了成功实践经验及有效措施,具有鲜明的山西特色。安全生产一头连着全社会“安全系数”,一头连着家家户户“幸福指数”,关乎民生福祉、事关发展大局,是坚决不可逾越的红线,我们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强化责任落实,织密筑牢防护网,以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
要紧绷思想之弦。守牢安全线,才能守护生命线,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在具体的事务上严防死守扎篱笆,更需要在思想上始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定安全生产决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新命题,我们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强化红线意识,清醒地看到当前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吸取各类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把格局放大,把利益放小,筑牢法规制度堤坝,以更管用的措施、更严实的作风,坚决遏制短期主义、功利主义,依法依规常态化诠释好发展与安全的主题,为山西省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奋进“两个基本实现”目标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要紧盯风险防范。安全生产无小事,风险防控不松懈。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所以,安全事故看似防不胜防,实则萌生于日常被忽视的隐患、细节之中。新修订《条例》就做好事前管理、风险评估、安全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杜绝“带病开工”、及时排除风险隐患提供了法律依据。明智者防祸于未萌,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排查整治,主动研判、精准识别风险,健全预警机制,做好应急值守,细化各项防范措施。各类企业要增强忧患意识,严格把好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生产技术安全关,按照相关法规条例和行业标准,定期进行风险辨识和安全评估,并详细登记在案,强化数据分析比对,将风险扼杀在摇篮,下好安全生产先手棋。
要紧抓责任落实。一人负责一处安全,众人把关稳如磐石。安全生产作为“国之大者”,不是“独门独户”,它涉及面非常广,关口、枝蔓、细节非常多,所以,无论政府、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持续强化安全意识、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党委、政府部门要科学决策、带头示范、严格监管,强化依法治理与制度建设,坚决纠治安全生产领域的形式主义,严惩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企业要主动发挥主体作用,全面负责、全面抓落实,补齐安全生产链条上的短板、薄弱环节,防早、防小,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现代化治理水平。全社会要积极参与,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和普及覆盖面,鼓励引导每个人着眼力所能及的小事,在生活层面当好安全“卫士”,共同构建安全共治格局。
安全生产必须常抓不懈,安全红线坚决不可逾越,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守土有“我”落实在行动中,让生产的“安全阀”拧得更紧更牢,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张慧)
来源:山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编辑: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