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我台新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5〕560号)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局的指导和管理下,由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申报参评人员须是山西广播电视台节目部门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忠于党的新闻事业。
2.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4.热爱新闻工作,具备相应的新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事求是。
5.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6.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2)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3)近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职称申报过程中有作假行为的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二)学历资历条件
1.学历。申报记者(编辑)、助理记者(助理编辑)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资历。申报记者(编辑),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并聘任相应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并聘任相应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4年。
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1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三)专业能力条件
1.申报记者(编辑),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采写、编发5篇以上在全省范围有良好社会影响和宣传效果的头条、非通稿类自采稿件等新闻作品。
(2)参与5个以上反映重大主题等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专栏、节目。
(3)参与5次以上重大题材、大型活动、重大典型新闻宣传报道或参与本单位宣传报道方案,产生较好的宣传效果和舆论引导力。
(4)参与策划、创办新媒体(公众号视频号等),独立或参与创作制作5件以上融媒体产品,并取得较好的实际效果。
2.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2)参与采写、编发5篇以上新闻作品,独立或参与创作制作5件融媒体产品,并取得较好效果。
以上作品均须提交文字报道稿件或策划案并加盖部门公章;若是参与大型活动,须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四)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记者(编辑),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山西新闻奖”(或中国广播电视大奖、中国新闻奖)的新闻作品1件;
2.获得省委宣传部评选的“优秀新闻作品”二类以上(限前5名完成人)新闻作品1件;
3.获得省级行业新闻奖二等奖以上新闻作品1件;
4.参与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内参)获得中宣部、中国记协及省委宣传部表彰,或被省委省政府及省委宣传部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和采纳等1次。
申报人员须提供评奖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五)学术成果条件
申报记者(编辑)的人员,须在普通学术期刊或省级报纸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学术论文须是在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专业报纸或学术期刊上。
(六)考核条件
申报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年度考核。申报中级职称,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累计不低于4次(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不低于2次)。申报初级职称,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累计不低于1次(大专不低于2次)。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2024年度考核须为合格以上等次。
(七)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申报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应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首次取得新闻记者证且尚无专业技术职称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助理记者(助理编辑)基本条件、学历条件、资历条件和任职条件的,视为取得初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八)条件说明
1.条件中涉及的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25年年底,学历和业绩、学术成果等取得或完成时间截止到2025年11月4日。
2.“参与”指,全国性活动(项目)前10名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全省性活动(项目)前8名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全台及其他活动(项目)前5名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3.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
4.本条件中所有成果(业绩、学术、代表作等)均为新闻专业领域内,且为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的,其中业绩、代表作须是在我台公开发表且与工作岗位相符的新闻作品。
5.新闻作品集体奖作为业绩条件时,根据获奖层级、评奖单位核定的获奖人数与报奖人数按比例折算。
四、申报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须报送新增业绩成果(代表性新闻作品、节目策划案、宣传报道方案、融媒体产品、专业论文等)1项以上。
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并依有关规定取得新闻记者证,方可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2.实行民主评议。用人部门成立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并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履行审核、公示并出具推荐意见。
3.逐级审核报送。按照人员管理权限,由用人部门统一报送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人事档案在省人力资源市场代理的,须经省人力资源市场审核)。不受理个人报送事宜。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推荐部门首审责任制”。用人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个人申报材料、民主评议意见”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部门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用人部门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以部门为单位按时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报送。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
收审材料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3日。
报送地址:山西广播电视台主楼608办公室。
联系人:任晓东 联系电话:0351-8302849
电子邮箱:sxrtv608@126.com。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特此通知
6.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论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新闻采编代表作打印纸模版
山西广播电视台
2025年11月10日
来源:山西广播电视台 编辑:吴鹏